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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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11w |
发货期限 | 含 |
供货总量 | 111 |
运费说明 | 10 |
品牌 | 重庆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
规格型号 | 根据客户需求 |
参数 | 见图纸 |
科技创新是滨州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永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有着一支强大的 全程综合水处理器技术科研团队,公司数个以研究生为主的 全程综合水处理器项目研发团队不断取得技术上的进步。可以期待… 谢谢您,我们的朋友与伙伴,一路走来对公司的支持与鼓励!感恩的心,感谢有您! 将以更多符合社会期待的 全程综合水处理器产品回报客户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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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
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期限仍自原核发之日起计算。
十三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
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管理
十四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设施,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及息化标识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十五条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放数据应当按照规定与有关部门共享,并作为年度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排污权交易的统一数据来源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环保电价核定的依据。
十六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将其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一)超过 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